「起墳」:偷屍賊?盜墓者?敬重先人?

立場新聞 2016/05/03 18:39


挖掘墳墓,或起墳 (Exhumation) 顧名思義, 是指再屍體埋葬後再次把屍體掘出。
法醫人類學家,或者其他法醫學家都有機會需要要求法庭或有關單位批准「起墳」以協助調查工作。而一般的原因都為:錯認死者身份、不完整採集樣本作毒品測試,或者是在各類傷口及傷痕分析有誤等。這類「起墳」都要循正規法律程序申請,並只能在得到官方准許後才可開始挖掘工作。
不過,挖掘墳墓的不只是法醫人類學家的工作,例如有盜墓者、偷屍賊,或者華南地區及印尼等地區比較流行的二次埋葬都會涉及「起墳」。
而在以上三類中,最少聽到的應該會是偷屍賊一職吧! 的確,約在 18 世紀,解剖學及醫科發展初期,因為缺乏大體用作教學用途,醫學院某程度默許了挖墳偷屍的行為。隨後,有關機制的發展便削減了偷屍這個「專業」。如果你以為偷屍賊只是存在於古代的話你就大錯特錯了!
2014 年 10 月,一位俄羅斯女士 Natalia Chardymova ,亦是 10 歲 Olga 的媽媽在庭上為其死去的女兒作供。事源偷屍賊 Anatoly Moskvin 被控於 3 年前(即 2011 年)共挖掘了 29 具女孩屍體,並把他們裝扮成洋娃娃放在其家中,與他作伴。 Anatoly Moskvin 於俄羅斯為一名有名的歷史學家。他把所有挖掘起來,為已經木乃伊化(即風化或乾化)的女孩屍體穿上新的衣服及鞋子,甚至替他們化妝,塗唇膏。他亦在她們的心口及胸口 (Rib Cage) 內放置音樂盒。當他在被逮捕時更指責女孩們的家長,說他們把女孩遺留在一個冰冷的地方,他只是為這些女孩提供一個溫暖的居所取暖。
Olga 在 10 歲時遇害,但 Natalie 憶述堅稱 Olga 已經長大了,可以自己到外婆家,所以任她自出自入。而 Natalie 記得在 Olga 墳前總能找到署名「仁慈的天使 “D.A Angel, or Kind Angel” Moskvin」的字條,得知 Moskvin 盯上 Olga 的墳墓;她亦發現 Moskvin 會小心計算 Olga 的年級、學校假期,猶如她還在生一樣。到最後, Moskvin 責備及恐嚇 Olga 的父母如果再不把 Olga 照顧好,他便會把 Olga 挖掘出來。
到最後, Moskvin 雖被判無罪,但被關到精神病院。在俄羅斯警方深入調查後,更發現 Moskvin 是有系統地避開了所有伊斯蘭教徒的墳墓。由此可見,他以「精神問題」為自我辯護的理由,惟仍有一定的思路!
「起墳」此舉於 Moskvin 一案中當然不尊重死者及家屬。然而,「起墳」實際上在以尊重為前提的二次埋葬文化中擔當著重要角色,而其中較為熟悉的必定為本土的「執骨」。
「執骨」這二次埋葬文化並不止存在於香港,而是於華南地區一個相對普遍的殯儀文化。在台灣,「執骨」稱之為「撿骨」,而這詞亦帶有「撿金」的意思,帶出台灣對敬拜先人的重視及對先人的尊重。這個二次埋葬文化跟以前的遷移文化 (migration culture) 有著重要聯繫。由於於十九到二十世紀初因戰爭及各原因,大量華人離鄉別井到別的國家避難及工作,最後不幸地客死異鄉,為了有家人料後,都會請「塵土歸路,先友回唐」。
「執骨」只能在屍體埋葬後 6 到 10 年後進行。「起骨」後,屍骨會先潔淨 (Dried Cleaning) 及搬離棺木,然後放進金塔內。而擺放先人屍骨到金塔亦有一定的步驟及方法,目的是要令先人的屍骨以打坐的方式呈現於金塔內。所有手骨及腳骨,連同牙齒會放到一個袋內,再放到金塔內。「執骨」師傅必須確保把人體內 206 塊骨頭撿齊,否則影響先人及其家人輪迴、功德。如果因為環境因素而在開棺執骨時還沒完全腐化,師傅便要應用類似「起骨」的工序了。「執骨」跟我們法醫人類學家在處理所有屍骨後的處理方法很相似,我們都把所有骨放到一個紙盒,或鐵盒內,歸還給家屬或儲存。
在這個世代,因為土地問題,很多人於香港會情願火化,只保留骨灰。有些人更會覺得這些二次埋葬的文化只是浪費金錢之舉。各文化有各對殯儀的看法,亦有自己一套尊敬先人的一套規矩。「執骨」也好,偷屍賊也好,都需要「起墳」。
說到底,「起墳」此舉的意義跟目的對在生的家人意義遠遠超過對先人本身。這可以是後人表達對先人的愛、對先人及家族的敬意,而反面亦可以是厭惡性、可恥的行為。
逝者已矣。至於他們的話語,可在後世的寄望中尋找,或由它乘風飄去。
此致
我兩位祖父
延伸閱讀:
偷屍賊 Anatoly Moskvin
「執骨」
EastWeek. 2011. [二千仵作 年送四萬人上路]. No. 415, Book A
易經陰陽研究學館. [撿骨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