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新聞 2016/05/20 14:56
(一) 阿里雲運作之雲端平台會否處理香港市民的敏感個人資料,如有,保護措施為何?
(二) 據政府雲資訊網站所載資料,服務供應商不得向任何第三者洩露任何數據或有關政府公共雲端服務之資料,亦不得使用該等數據/資料作任何其他用途。當局有何具體措施確保雲端服務供應商遵守規定?
(三) 當局是否知悉供應商存儲資料之本地及境外數據中心位置?有否規定供應商須匯報數據儲存地點?負責提供技術支援之員工所獲得的存取權限為何?對傳送中、儲存及暫存的資料加密之保安技術要求為何?
(四) 若公共雲端服務供應商須將個人資料由香港轉移至境外(如供應商採用之雲端伺服器可在香港境外存取資料、某些運作聘用第三方進行),當局有否管控及防止泄露予第三者的機制,確保香港市民的私隱不被洩露?
(五) 當局如何制訂對政府公共雲端服務的保安要求,數據所需保密程度的定義為何?一般而言,涉及敏感資料的儲存位置以及使用者訪問權限為何?如未能符合規定要求,會否接受制裁?
(六) 對於提供政府雲端服務若使用外地的數據中心協助運作,該所在地之司法區(例如中國內地)是否必須有與《個人資料(私隱)條例》類似的法律正在生效?
(七)有否規定服務供應商須披露來自本港或外地執法機關索取數據的要求和數據洩漏事件?如何保障本港市民資料不會被中國政府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