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信拙作所言沒有任何不當之處,因此沒有理會刪文的要求。我更反行其道,特意在 Go Green Hong Kong 的 facebook 專頁上重推舊作,希望文章能夠警醒更多的讀者防範這些鼓勵先使未來錢的廣告,以免墮入欠債纍纍、萬劫不復的困境。該代理見我沒回覆,上周再發電郵,追問我刪文的進展。進展?問得好啊!於是我立即在專頁上再貼出該文章,並明言我再次推文是因為收到刪文要求。是次行動的迴響甚為熱烈,除了該文獲得數百次的轉貼外,事件還引起了市場推廣行內一個媒體的注意,媒體的記者致電訪問我,又跟進訪問了財務公司的市場推廣代理了解情况。在上述訪問
刊登後不久,我便收到來自該代理的第三封電郵,就之前向我發出刪文要求而道歉:荒誕事件到此終告一段落。從文章獲得轉貼的次數和讀者留言中得到的結論是:不少市民對財務公司的廣告宣傳手法非常不滿,但是苦無投訴的渠道或機制。消費者委員會可受理有關的投訴?讓我追查一下,再向讀者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