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院批准陳志雲上訴許可 明年2月審理

立場新聞 2016/06/29 12:08


終審法院批准無綫電視前業務總經理陳志雲,就串謀代理人收受利益案的上訴申請。聆訊將在明年2月21日進行,預計審理1日。而案中另一名被告叢培崑較早前已放棄上訴。
代表陳志雲的資深大律師謝華淵指,上訴庭駁回陳志雲的上訴時,疏忽了要證明有意圖,影響或干預無綫的業務,才能入罪。終審法院常任法官鄧國楨亦質疑,為何另一名藝人黎耀祥都有接「街外」工作,但卻沒有問題,最後批出上訴許可。
陳志雲2009年擔任無綫電視業務總經理時,因在未經無綫同意下,收取11.2萬元利益,在律政司去年底第2度上訴得直後,被判罰8.4萬元。叢培崑就被罰2.8萬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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