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新聞 2016/10/20 11:28
「行政長官如果考慮過後,認為佢有咁嘅職責,而入稟香港法院去做,我覺得係可以理解......
上一屆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喺人大會議上,喺香港權的分組討論上,好清楚說明《基本法》裡面係無『三權分立』呢件事。『三權分立』是香港一啲法律界人士講出嚟,但《基本法》係有清晰保障香港司法權獨立於特區政府,所以換言之司法嘅裁決唔應受到香港特區政府影響,或香港任何有影響力人士影響,我覺得指「三權分立」在《基本法》框架內,未必係一個完全正確的說法。」
「喺宣誓就任立法會議員嘅過程中,用一種兒戲態度,用一種無誠意、無承擔嘅態度,而且出現有侮辱成分,呢啲人個責任最大。而且一開始,做咗之後,回答記者問題時,用各種藉口,包括話『鴨脷洲口音』,呢啲咁嘅說話喺一個候任議員口中說出,令人覺得,香港立法會議員嘅水平點解會低落到咁嘅程度。夠膽做就應該夠膽認,做人應該『有腰骨』,唔係淨係識批評人哋,淨係識得鬧人哋,而從來自己不反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