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新聞 2016/12/05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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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看報道〈控方結案陳詞:七警有意令曾健超受嚴重傷害 夥同犯案 需共同負責〉】
涉嫌2014年10月15日佔領運動期間襲擊曾健超的七名警員,上月8日被裁定「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表面證據成立,其中被告陳少丹另涉「普通襲擊」罪亦被裁定表證成立。各被告將不會自辯或傳召辯方證人,案件押後到今天(5日)至周三(7日),讓控辯雙方作結案陳辭。立場新聞將繼續作文字直播。
法官:杜大偉(David Dufton)
主控:外聘資深大律師麥禮士(Daniel Marash)
副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
署理高級檢控官馬嘉娜
被告名單
涉於2014年10月15日在金鐘龍匯道政府大廈泵房東變電站外毆打曾健超
被控「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
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總督察黃祖成(49歲) 代表律師:駱應淦
觀塘區反黑組高級督察劉卓毅(30歲) 代表律師:清洪
觀塘區反黑組警長白榮斌(43歲) 代表律師:林浩明
觀塘區反黑組警員劉興沛(39歲) 代表律師:蔡維邦
東九龍總區刑事總部警員陳少丹(33歲) 代表律師:鍾偉強
九龍城區刑事偵緝警員關嘉豪(32歲) 代表律師:林芷瑩
觀塘區反黑組警員黃偉豪(37歲) 代表律師:羅志霖
涉同日在中區警署接見室毆打曾健超
被控「普通襲擊」:
東九龍總區刑事總部警員陳少丹(33歲) 代表律師:鍾偉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