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新聞 2017/03/14 22:50
胡國興:聽到兩位司長你賴我、我賴你,證明現屆政府有缺失,呢個不容否認。前幾個月嘅橫洲事件,橫洲棕地應該起一萬七千間屋,唔知點解摸完三次底,就得返四千間,有萬三間屋唔見咗。政府話冇記錄,摸底最收尾嗰幾次冇記錄,邊個做決定冇記錄,點解有此政策決定,冇記錄。林太,你當時係政務司司長,點解你唔需要負責。
林鄭:呢個係土地發展供應委員會,係阿John做主席嘅,而且佢當時就此事話「He always agree with his boss」,我諗特首同阿John對呢件事嘅睇法一致,不如等阿John解釋。
胡:我覺得你地係互相推卸責任,完全唔想負責政府行政嘅缺失。
曾俊華:絕對唔係咁。當時我講得好清楚,橫洲一事特首自己特別設立嘅一個委員會,作出一系列決定,根本冇通過我嗰個土地供應委員會…
胡:你停一停。但係點解會冇記錄?我做政府公職,選委會主席、勾線嘅專員(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點解會有嘢冇記錄,點解三次摸底冇記錄,cut咗萬三單位咁重大嘅決策冇記錄?請你哋解釋。
林鄭:(笑)可能係因為冇開會,據我所知,阿John做主席嗰個土地發展委員會有一段時間冇開會。
胡:冇開會都會有記錄唔開會,個主席唔得閒就副主席開會,點解會完全冇記錄,呢啲係乜嘢政府?
曾:喺土地委員會上,我哋係討論過呢個事情,呢塊棕地亦係土地委員會搵出嚟嘅,但最終規劃,特首特設咗委員會去處理同作出好多決定。
胡:你冇記錄都好,你知唔知點解會作出咗咁嘅決定,嗰三次摸底係乜嘢嘢,個結果係咩,點解會作出冇咗萬三公屋嘅決定,請你哋解釋,如果你哋唔知就失職,你知道嘅,就唔應該冇記錄。
林鄭:(笑而不答)
曾:我唔知Carrie有啲咩講…
林鄭:我無參與呢件事,哈哈哈哈
曾:佢次次都係咁樣樣,嘿嘿
胡:你賴我我賴,我都唔知問邊個問責。
林鄭:政府有分工嘅,胡生,真係有分工
胡:我知政府有分工,但係你係政務司司長…
曾:…所以我哋頭先都講過,係特首設咗個委員會專門去處理具體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