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今日
林鄭被指持居歐權 市民申司法覆核 要求法院頒令取消參選資格
立場新聞 2017/03/21 21:23
特首候選人林鄭月娥早前披露丈夫具英國國籍,引發外界質疑她本人亦因而享有歐盟居留權,選舉事務處則稱,徵詢律政司法律意見後,確認林鄭並不擁有外國居留權,其提名仍然有效。退休攝記張德榮今日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頒令林鄭參選特首資格無效。
張德榮的入稟狀指,林鄭透過丈夫享有「居歐權」,違反《基本法》第 44 條及《行政長官選舉條例》第 13 條,即列明特首候選人不可擁有外國居留權的條款;入稟狀指,林鄭「不愛國、不愛港,無擁護《基本法》」,因此要求法院頒令選舉事務處行政失當,以及林鄭參選資格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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