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新聞 2017/03/23 16:16
公眾捐款予「明總」家屬事宜:
1. 簽發抬頭填上「劉靜瑜」或“LAU LELEN”的捐款支票
2. 將支票寄往或親身遞交消防處福利組
地址:九龍尖沙咀東部, 康莊道一號, 消防處總部大廈11樓
消防處福利組 (經辦人:易國雄)
3. 請捐款者在支票背面寫上捐款者姓名、聯絡電話及回郵地址
4. 各單位主管可代收支票並轉交福利組,或請捐款人將支票寄往或親身遞交消防處福利組。
5. 如公眾人士/團體欲捐款予消防處福利基金,請聯絡消防福利助理何瑞偉先生(電話:2733-7643)或助理消防福利主任易國雄先生(電話:2733-7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