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覆核梁振英宣誓 法院拒批許可 郭卓堅須付訟費

立場新聞 2017/05/10 19:14


「長洲覆核王」郭卓堅早前申請司法覆核,指特首梁振英於2012年宣誓就任時漏讀「香港」二字,要求法庭宣告該次宣誓無效,法官今頒下判辭,拒絕批出司法覆核許可,郭卓堅須付訟費。
郭卓堅在庭外表示,不會提上訴,又指對方以資深大律師余若海作代表,相信訟費約300萬元,有破產準備,但強調不會眾籌。
法官於判辭中表示,郭卓堅在梁振英當選後4年4個月才提出司法覆核申請,是嚴重延誤,而且梁振英任期快將完結,司法覆核的影響只會很小。
法庭亦不同意郭指人大常委去年釋法後,他才有理據提出訴訟。另外,郭一方於庭上同意梁漏讀是出於大意,難以爭拗梁違反《基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