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煒光在文章批評「反對派政客結合反對派傳媒,有時無中生有,有時上綱上線」,濫用執法機關或立法會的調查機制針對建制派和官員。他形容梁繼昌在UGL事件上「身兼舉報人、呈請人、調查員及陪審員的角色,自編自導自演政治炒作」,又認為「煞住這股風氣」的最佳方法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把針拮到這些人的身上」。馮指,梁議員14年10月致函稅務局長,要求局長親自調查事件,其後又打電話給局長,質問是否構成「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他又反問,市民會否去廉署舉報梁繼昌,立法會會否用P&P調查梁繼昌在UGL調查委員會不申報利益,以及追問稅務局長「是否涉及不當行使立法會議員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