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控阻礙公職人員罪 長毛獲68.9訟費

立場新聞 2015/01/07 18:59


佔旺者涉嫌違反禁制令一案,其中被控阻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罪的16人,昨獲撤回控罪,其中13人要求索回訟費,裁判官今日裁定眾人可獲訟費,長毛梁國雄因而獲得68.9元訟費,而長毛的Facebook專頁形容這是「長毛從法庭手中成功申請奪回689 」。
裁判官今天指,法庭的程序於拘捕之前已展開,而警方明知有些人士會阻礙禁制令的執行,難免會有拘捕行動。裁判官又指,律政司先是落案之後又撤回,並非因為證據有變,或因被告的過失引致,被告的角色被動,沒理由要由被告單獨承擔責任,故裁定眾被告可獲訟費。其中梁國雄獲68.9元訟費,他指收取訟費申請非為錢,而是要取回公道。
去年11月25日旺角佔領區清場,警方拘捕數十人,律政司日前向法院申請,起訴包括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在內的20人刑事藐視法庭罪。至於其中16人早已在裁判法院被控阻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罪,基於一罪不能兩告的原則,此控罪獲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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