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襲警男子判囚27日 准保釋待上訴
去年6月,立法會審議新界東北發展前期工程撥款,示威人士衝擊立法會大樓,當中一名被裁定襲擊罪成的男子,今日被判處即時監禁。
控罪指被告在立法會範圍內,跟便衣警員推撞,令兩名警員受傷。律政司引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提出檢控。
27歲被告伍漢華,報稱是售貨員,早前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兩項襲擊正執行職責的立法會人員罪罪成。
裁判官張君銘今日宣讀判決時表示,警員是法律和秩序的象徵,應受尊重。指被告雖然初犯,但控罪嚴重,不適合判社會服務令,決定判監27日,即時執行。被告獲准以1萬元現金保釋,等候上訴。
伍華漢周一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兩項襲擊正在執行職務的立法會人員罪。
《蘋果日報》昨日報道,指被告於去年6月13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襲擊兩名便衣警員,案件押後至今日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