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哲斯向入境處發律師信 要求解釋被拒入境原因

立場新聞 2017/10/20 18:16


【20:25 新增內容,並附律師信全文】
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副主席羅哲斯(Benedict Rogers)本月11日在香港機場被拒入境,觸發中英外交風波。羅哲斯今日向《立場新聞》表示,其代表律師今日已去信香港特區政府,要求當局就上周羅哲斯被拒入境提供解釋。
由羅哲斯提供的信件可見,他委託何謝韋律師事務所向入境事務處處長發信,要求入境處處長對當日羅哲斯被拒訪港作進一步解釋。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曾指香港並不在所有領域皆享有高度自治權,入境事務或屬中央管轄的外交事務。為此,羅哲斯委託律師要求入境處長解釋,為何私人訪港會被視為外交事務,當日其被拒入境是否中央決定。
信中又問到,入境處是否在羅哲斯抵港前,已獲中央政府告知其當事人被拒入境的決定;入境處有否將准許羅哲斯入境的決定轉交中央政府處理。另外,若羅哲斯在入境香港前已被列作監視或禁止入境名單上,為何入境處當日不接納羅哲斯的解釋。
何謝韋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何俊仁曾在羅哲斯訪港當日趕往機場了解事件,但當日未能與羅哲斯會面。
羅哲斯被拒入境後,英國外相約翰遜曾要求中方解釋,並曾傳召中國駐英大使;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指,允許誰入境是中國主權範圍。
英國首相文翠珊亦於當地時間18日在英國下議院表示,得悉英國外交部已經從各個層面向香港及中國政府提出交涉,重申英國政府希望香港的「一國兩制」得以保存及繼續運作。
律師信全文
律師信 (第1頁)
律師信 (第2頁)
律師信 (第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