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動罪案】辯方指速龍小隊高舉警棍撲向人群 機動部隊督察同意與防備動作不同

立場新聞 2018/03/26 17:24


因涉2016年年初一旺角騷亂,前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梁天琦等五人被控暴動、煽惑暴動、非法集結等罪一案今日於高等法院續審。控方繼續傳召2016年2月9日清晨在花園街、豉油街交界一帶執勤的機動部隊及「速龍小隊」成員作供。其中一名控方證人,機動部隊督察王紀聰同意代表梁天琦的蔡維邦大律師所指,當日清晨速龍小隊手持警棍「撲向」人群,和警方當日較早前使用警棍做防備的做法有所不同。
控方傳召當日於清晨時分到場,俗稱「速龍小隊」的特別戰術小隊督察王霖作供。王霖作供時表示,他2月9日當日在大約凌晨4時30分左右和其他速龍小隊人員離開機動部隊總部前往旺角區,而在大約清晨6時,速龍小隊當時被指派的任務是要掃蕩彌敦道南行線及豉油街一帶集結人士。
王霖供稱,當時現場大約有100多人聚集,有人手持磚頭、玻璃樽、鐵枝等物件,當速龍小隊衝上前時,有人將磚頭丟向警察,而當時路上有一輛玻璃窗被打破的的士,地上亦有火堆。
督察證人:被示威者用鐳射光射眼
王霖表示,當時他站在高台上向人群發出廣播,警告他們立即停止暴力行為,並必須聽從警方指示離開,否則警方在別無選擇的情況下會將他們拘捕,而如果示威者反抗,警方將會用最低武力將其制服。王霖供稱,當時大部分示威者均未有理會警方警告,不過當時人群中有人用「鐳射光」射向他的眼,並有人零星地將磚塊掟向警方。
控方再要求王霖留意多段新聞片段中一名站在示威者頭排、戴口罩、背著單邊黑色袋及露出一截紅色內褲的男子。王霖看畢片段後表示,該名男子從地上拾起磚頭,並向警方方向掟去。王霖又表示,當時速龍小隊沿豉油街向人群推進時,亦繼續受到人群以雜物攻擊。
另一名控方證人,機動部隊王紀聰督察今日繼續作供時則表示,從控方庭上播放警方片段所見,該名戴口罩男子曾用磚頭敲打鐵馬及路牌鐵柱,而在早上7時14分,速龍小隊朝人群往花園街衝去驅散,該名戴口罩男子亦曾三次向警方掟石,之後沿豉油街逃去。
控方於開案陳詞中曾向陪審團指稱該名戴口罩男子為本案第五被告林倫慶。
王紀聰及王霖均在代表林倫慶的王國豪大律師盤問下承認,他們在2016年2月9日前從未見過該名戴口罩男子,當日在現場對該名男子無特別印象,亦不清楚該名男子是否有於稍後時間被警方拘捕。
王紀聰又同意代表梁天琦的蔡維邦大律師所指,當時速龍小隊朝人群衝去時,同時將警棍高舉至高過頭的位置,並同時向上揮動。蔡維邦指,此時速龍小隊所指稱的最低武力程度,與警方於當晚使用過的最低武力是不同的,而當時速龍小隊手持警棍「撲向」人群,亦和警方較早前使用警棍做防備的做法有所不同,王紀聰表示同意。
案件押後至明早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