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推草案 若中國公民不理勸告赴危險地區 尋求領事協助將收費

立場新聞 2018/03/26 18:56


新華社報道,外交部今日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領事保護與協助工作條例(草案)》(徵求意見稿),規定中國公民若堅持前往已被提醒為高風險的國家或地區,而因此要尋求領事保護或協助所產生的費用,將由個人承擔。
報道指,隨著中國對外開放持續擴大及「一帶一路」建設,海外中國公民和機構不斷增多,但在保護其權益方面,相關立法基本空白,使得外交部和駐外外交機構的工作廣度和深度難以進一步擴展。
因此,外交部公布《領事保護與協助工作條例(草案)》的徵求意見稿,以訂明中國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組織的基本權利義務,不同情形下的領事保護與協助職責,例如當中國公民被限制人身自由、下落不明、出現嚴重生活困難、遇航班延誤或取消、或駐在國出現重大突發事件等。
當中第26條提到,中國公民應當密切關注欲前往國家或已在國家的有關安全提醒,加強安全防範,合理安排海外行程,避免前往高風險國家或地區。中國公民在相應安全提醒發布後,仍堅持前往有關高風險國家或地區的,因協助而產生的費用由個人承擔。
第21條亦提到,中國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組織獲得領事保護與協助的,應當自行承擔其食宿、交通、通訊、醫療、訴訟費用及其他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
意見稿還提出,國家將建立統一的海外中國公民信息平台,實現有關部門及駐外外交機構間信息共享。
外交部由即日起至4月26日就草案內容諮詢公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