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重申中央駐港機構買樓毋須繳印花稅 拒披露中聯辦等獲豁免物業交易數目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劉怡翔,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就預算案提問時重申,中央人民政府、政府、公職人員法團或以公職人員身分行事的任何人,均無須負法律責任,繳付任何印花稅。
有關提問由公民黨議員譚文豪提出,他要求局方列出2017財政年度,局方豁免中央人民政府駐港部門,以及其子公司和部門公職人員印花稅物業的數量及分區分佈。
不過局方不肯披露物業分佈及數量,只重申中聯辦等部門置業毋須繳付印花稅,以及指2017-2018財政年度並沒有中央政府駐港部門的子公司,購買物業作員工宿舍的個案。這類交易也是毋須繳付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