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新聞 2015/04/25 12:00
「完成提名後,我相信每位候選人為爭取這數百萬的選民的支持,除了有政治理念亦有政綱,他們的政綱亦需要回應選民對香港發展各方面的看法,包括經濟、民生,或往後香港民主政制如何走,所以不可能是一個『硬啃』的安排,這是一個有選擇性。另一個選擇是選民可以利用手上的一票,表達對整個選舉過程的看法如何。」
「政治上實在沒有辦法可以找到共識,讓我們可以推進這方面工作。從政治現實在來說,這個方案要取得三分二議員通過才能成事,可以想像有些立法會議員代表的界別,對於要擴大提名的基礎、選民基礎,或者改變這些界別分組,他們是有很大的抗拒性,只會令這工作在往後立法時,難度大大增加。」
「我做完十多個月政改的工作,發現最大的困難,正正就是剛才你所說,根本性的分歧。有部分人是完全不接受,有個憲制上的要求,亦不接受基本法內就普選行政長官是有一定的規定,如要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他們對廣泛代表性的了解,與在設計這個普選原則時,有很大不同,例如最好有幾百萬人選提名委員會,有廣泛代表性,事實上是指社會各界、各階層,都要有個代表人物,在提名委員會內,這些根本性分歧,很可惜在過去這些時間,難以收窄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