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新聞 2015/05/11 18:11
從鄧小平提出一國兩制這個構思開始,香港就注定「姓資」(資本主義),注定是個反對共產主義的城市。中英兩國簽署的聯合聲明,北京及香港花費大量人力時間制訂的《基本法》,絕大部份內容都是為了保持香港的資本主義制度,都是為了防止、避免香港滑向社會主義或共產主義,都是在反對共產主義制度在港落地生根。
事實上《基本法》第五條就開宗明義說香港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第六條則說特區政府要依法保護私有財產權。這些條文明顯充滿「反共」精神,特首既然得宣誓遵守及維護《基本法》,他怎麼可能不反共呢?
根據《基本法》,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行政長官由中央政府任命,執行中央人民政府就《基本法》規定的有關事務發出的指令(第四十八條第八款),反共的人做行政長官,符合實際情況,符合政治倫理嗎?
盧峯先生本人反共,並不代表香港人反共。絕大部份香港人並不反共,也不想有人利用香港作為反共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