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新聞 2015/05/12 22:02
其實去到院舍,我哋都需要一啲時間,先係同負責人去講解我哋需要做咩調查,希望得到佢合作,搵返相關嘅職員,佢當時聲稱話會唔會照顧過呢個當事人。再者我哋要求院舍能唔能夠提供一啲記錄,同埋相關閉路電視錄像,係能夠畀我哋睇,去進一步引證,究竟個當事人, 會唔會所聲稱咁當時喺院舍。呢個係花咗一啲時間。
主持:週日發現證據,週一暫控會否快咗啲?
基於個案件嘅嚴重性,同當事人當時已被拘留近48小時,綜合當時所得嘅資料同證據,當時負責同事決定暫控當事人誤殺。但係唔等於我哋係即時停止晒所有調查工作。相反,同事係繼續調查……一路跟進院舍嗰度,睇咗好大量嘅閉路電視,同埋再聯絡返相關職員,喺佢口中覆述到畀我哋聽…好多方面都確實印證咗,當事人唔在現場…確立當時人不在現場證據後,完全將佢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