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指兩警證供不可靠 鳩嗚男脫襲警罪阻差罪成
建築工被指在去年11月26日旺角鳩嗚中,衝出馬路阻礙警方執勤,並咬傷一名高級警員,因而被控襲警和阻差辦公罪。經審訊後,裁判官今指兩名警員口供有重大分歧,聲稱被咬的高級警員口供不可靠,警員傷口亦未見牙齒印,也證明不到被告有襲擊意圖,不排除事件是意外,裁定其襲警罪名不成立,但阻差辦公則罪成。
高級警員洪劍威早前供稱,當日被告高偉智(27歲)「企定」,當洪搭著高的肩膊時,被告突然咬他,但另一警員黃俊偉則供稱,見到被告當時向前跌倒,期間他的嘴碰到洪的手臂,被告的口「掂一掂、即刻放」。
裁判官指,被告當時大叫「警犬阻路,唔使理,一齊衝」 ,另一定聽到警員叫他不要衝出馬路,毫無疑問他知道這樣做,會增加警員執行職務難度,但他仍罔顧後果,並引起他人仿效,故裁定他阻差辦公罪成。辯方求情指,被告初犯,沒令場面失控,希望可以罰款或社會服務令形式處理。被告獲准保釋至5月27日判刑,期間取得感化和社會服務令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