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新聞 2015/01/12 21:24
任何國家和地區,均有一套合適自己的出入境政策和法律,按法例拒絕不受歡迎人士入境是理所當然的事,其他地區的市民也未見因此而大肆渲染和批評,相関當局亦從沒有作出過任何的公開交待,而實際上亦沒有必要,畢竟防患未然從來都是最重要的事。現在澳門治安當局依例執法,竟招來一些別有用心的社團猛烈批評,甚至到廉署檢舉,實教人難以理解。
其實此一團體早有聯外抗澳的前科,當年澳門為基本法第 23 條立法之時,他們己勾結外來人士,「裡應外合」為這些人士來澳衝擊和搗亂鋪路,傷害澳門人的感情,踐踏我們的法律,踐踏我們的尊嚴,令全澳門的居民非常憤慨,更因此而激發到一些本澳居民自發地到碼頭抗議,繼而引發衝突。用「吳三桂」來形容這班人實不為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