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委員會未選主席 李慧琼:內會有權作安排 法案委員會無理由不跟隨

立場新聞 2019/05/01 11:52


立法會審議《逃犯條例》修訂的法案委員會,經過兩次共四小時會議後,仍未能選出正副主席。建制派昨日聯署去信內務委員會主席李慧琼,要求內會發出指引,改由建制派最資深議員石禮謙擔任主持。
李慧琼今早出席商台訪問時表示,四小時仍未能選出主席是史無前例。她認為內會與法案委員會是「母會」、「子會」的關係,反問:「內務委員會是否對法案委員會完全無任何權力?」
李慧琼稱,內會有權對法案委員會作出不同形式的安排。至於法案委員會是否必須跟從內會指引,李慧琼指目前內務守則在選主席程序上有空白的地方,訂立時沒有想過首次會議未能選出主席,因此如今要由「母會」提供指引填補安排。她看不到有何理由,法案委員會不跟隨。
她認為建制派今次是採取溫和方式,只是希望提供指引盡快選出主席。若法案委員會不跟從指引,相信建制派議員會再尋求其他內務守則處理。
根據立法會日誌顯示,內務委員會將於周六下午2時召開特別會議,處理《逃犯條例》修訂的法案委員會選舉主席事宜。
法案委員會經過兩次共四小時會議後,仍未能選出正副主席,建制派不滿最資深議員、民主派涂謹申主持時配合拉布,在昨日會議後決定,聯署去信內務委員會主席李慧琼,要求內會發出指引,改由石禮謙擔任主持。
建制派「班長」廖長江昨日表示,兩次會議四小時仍未能選出主席是「天方夜譚、不能接受」,議事規則只規定委員會「首次會議」是由最資深資議主持,「首次會議之後,係無任何規定,咩人去主持」,認為內委會有權發指引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