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新聞 2019/05/10 10:37
馬逢國回應公開信全文
本人就業界聯署對《逃犯條例》修訂建議的公開信,現謹回覆如下。
自特區政府提出《逃犯條例》的修訂建議後,公眾及業界都甚為關注,包括業界在聯署信件中提到的憂慮,如:擔心法例通過後,業界無從得知創作是否觸犯其他地區的法律;另外,修訂中設有無期限的追溯期,業界擔心會因為過去的創作及言論而承受法律風險,以及法例通過後,會影響香港的藝術創作及言論表達自由。
香港的言論和出版自由,是香港文化藝術發展的重要基石,也受到《基本法》的保障。本人認為,《逃犯條例》的修訂,應只針對涉及嚴重罪行人士,更絕不應影響到香港的言論和創作自由。
本人雖然並非審議《逃犯條例》的法案委員會委員,但業界及公眾的擔憂,本人都是十分關心的。本人會與業界保持聯絡,進一步諮詢業界對條例修訂的意見,在未來通過法案委員會,反映業界意見,要求政府作出回應,釋除業界的疑慮,以及清晰說明創作自由不會因《逃犯條例》的修訂而受到影響。
本人將繼續了解業界對修訂的意見。
立法會議員(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
馬逢國
2019年5月9日